当前位置:首页>>
关于做好2009年度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信息来源:〔2010〕函建字99号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0-3-9 10:26:26
【字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
  2009年,全省建筑业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委“标本兼治,促稳促调”的工作方针,全力推进建筑业结构调整,不断加强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全省建筑业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更好地推进建筑业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对2009年度全省建筑业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对象
 (一)2009年度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先进集体:各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建筑业业务处(科)室、建管站、招标办、造价站等处室和机构。
 (二)2009年度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先进个人:各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建筑业业务处(科)室、建管站、招标办、造价站等处室和机构的相关管理人员。
 (三)2009年度浙江省建筑业“走出去”发展工作先进个人:在我省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
 (四)2009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先进集体:各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建筑业业务处(科)室、建管站、质监站、安监站等处室和机构。
 (五)2009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先进个人:各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建筑业业务处(科)室、建管站、质监站、安监站等处室和机构质量安全监管人员。
 (六)2009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先进企业:在我省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七)2009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先进个人:在我省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二、表彰条件及有关说明
 (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条件详见附件一。
 (二)对荣获2009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我省主承建施工企业将授予“2009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先进企业”称号,其项目经理和我省监理企业的项目总监将授予“2009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先进个人”称号。该两项荣誉不占各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指标,请各市在推荐上报时统一考虑,并填写推荐表。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申报、推荐工作。
 (二)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2009年度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先进集体推荐表》和《2009年度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各市和义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将推荐材料于2010年3月18日前上报省建筑业管理局。请严格按照名额分配表(附件2)推荐,不得超额。
 (三)我厅对各市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审定并发文公布。
  联系人:邵建伟,联系电话:0571-85068045;传真: 85164194。
  附件:1.2009年度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条件
  2.2009年度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3.2009年度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先进集体推荐表
  4.2009年度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
  5.2009年度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二○一○年三月四日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