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浙江中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的通知
建政办发〔2008〕181号 2008-7-22 9:2:34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省级有关厅(局):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经我厅审查,浙江中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符合延续条件。特此通知。
  附件:批准资质延续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名单


二○○八年七月十日

批准资质延续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资质等级范围

1

浙江中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

 (有效期至2013710)

2

浙江恒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有效期至2013710日)。

3

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

(有效期限至2013710日)

4

金华市九州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有效期限至2013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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